一、保险公司分公司可以做被告吗?
1、保险公司分公司可以做被告,保险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直接向第三人赔偿损失。以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合法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已经明确规定了保险公司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受害人以机动车方和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提起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对保险公司的赔偿义务作出判决;
3、当受害人提起诉讼时,保险公司是唯一的被告,因为保险公司对受害人的责任实际上是造成事故的机动车方的责任(即赔偿责任)。辩护权的行使也是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人民法院可以增加被保险人为共同被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二、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是什么
1、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
2、赔偿责任的规定如下: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表明非机动车司机或行人有过错。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与机动车碰撞造成交通事故损失的。机动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保险公司是否应被追加为被告
可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保险法》第65条规定,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即《道路交通安全法》确立了保险公司的无过错责任,也即确立了其可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中做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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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分公司可以做被告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保险公司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被起诉。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