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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无效的内容有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52 次  来源:网络

一、公司设立无效的内容有什么

我国公司法没有公司设立无效的规定,仅有公司设立撤销的内容。

如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设立撤销的原因是,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出现上述情况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登记,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法》第二百零二条

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

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设立保安分公司的条件有什么

注册公司在公司登记的辖区以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构成以下情形之一的,才需要在经营活动的发生地设立分公司:

1、以公司在登记地以外的机构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没有经营资格的机构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2、在公司登记地以外从事生产、加工、包装、分装等生产活动的;

3、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向购买者开具发票的;

4、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设置收款柜台收款的;

5、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设置库房或柜台向购买者交付商品的;

6、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设置核算收人和支出的财务账目的。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保安分公司设立的条件有什么

注册公司在公司登记的辖区以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构成以下情形之一的,才需要在经营活动的发生地设立分公司:

1、以公司在登记地以外的机构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没有经营资格的机构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2、在公司登记地以外从事生产、加工、包装、分装等生产活动的;

3、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向购买者开具发票的;

4、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设置收款柜台收款的;

5、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设置库房或柜台向购买者交付商品的;

6、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设置核算收人和支出的财务账目的。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公司设立无效的内容有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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