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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于公司注册资金有什么限制

发布时间:  浏览: 137 次  来源:网络

一、法律对于公司注册资金有什么限制

现行法律对于公司注册资金没有什么限制。现在注册公司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而且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公司注册资金减少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法定程序如下:

1、董事会制订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若公司设有董事会,则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约定的董事会议事程序制订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2、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减资方案,并根据法律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约定作出生效的股东会决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股东会在审议通过公司减资方案并形成有效的决议后,公司需要自行安排或外聘相关专业人员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通知并公告债权人。通知与公告均是公司减资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二者缺一不可。

债权人自接到公司有关减少注册资本的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若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债权人有权选择要求公司立即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若债权尚未到期,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拒绝或怠于提供相应担保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立即清偿债务。

5、修订公司章程。减少注册资本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股东会应根据公司注册资本与股东认缴出资变更情况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6、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同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三、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什么

我国现行法律已经没有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了。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

我国现在注册公司具体修改如下:

第一,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第二,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法律对于公司注册资金有什么限制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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