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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怎么进行注销

发布时间:  浏览: 114 次  来源:网络

一、公司怎么进行注销

公司注销的,如下处理:

1、工商局备案,去当地工商局领取备案申请表并填写,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必须两个以上。

2、办理注销公告,在工商局备案批准后办理注销公告,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去银行办理账户注销。

3、接着去质量监督局,办代码证注销;登报公告,准备公司营业执照原件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4、公司清算报告。工商局领取的表格以及公司原始档案,一切证件齐全,等待相关部门审核即可。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二、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怎么进行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公司注销后债务怎么追

公司注销后,一般债权就不能追偿。公司注销后,公司就终止其债权债务关系都消灭,如果在核算组45天公告期内没有申请视为放弃债权。

但如果公司的股东有未足额出资的行为的,则债权人可以要求该股东在未足额出资的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

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

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公司怎么进行注销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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