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清算后不够还的债务怎么办
公司破产后如果公司剩余资产不足以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那只能按照谁欠得多就拿得多,等比例分配。剩下的就没有了。
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不承担责任。
不过,能证明法人代表也是股东、而且法人代表恶意混淆公司资产和个人资产、或者设立其他企业转移公司财产的:可以请求以同时是股东的法人代表的个人财产偿还。
公司破产清算中涉及的职工利益主要包括:职工的工资、职工的医疗费、职工的伤残补助金、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金、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等。
二、破产清算顺序是什么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是普通破产债权。
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由此可见,即使公司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相对于企业所欠税款和无担保的普通债权,公司也应当优先支付职工工资、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金、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金和经济补偿金。
三、破产公告如何书写
公告中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⑴破产宣靠裁定的主文,应当写明破产宣告公告、宣告企业破产的日期、破产企业的名称、破产企业的资产情况、基本负债情况、宣告债务人破产的理由和法律根据。
⑵有关破产企业的财产、账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的保存护事项。
⑶告知破产案件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向清算组或破产清算组织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⑷告知(新)债权人申请债权的期限、地点和逾期未报债权的法律后果。
⑸破产清算组织已被指定的,公告破产清算组成员的姓名、住所及地点。
⑹公告生效的日期,一般应写明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⑺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公告的其他事项。
四、破产清算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
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以下五个法律要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
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
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公司破产清算后不够还的债务怎么办,一般情况下,企业破产清算后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来进行清偿债务,第一位的就是职工,如果清算后发现资金并不能完全清偿则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进行偿还,当然如果可以证明公司股东有转移财产等行为,那么可以向股东追偿。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