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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被吊销欠的债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  浏览: 152 次  来源:网络

一、营业执照被吊销欠的债怎么处理

法院判令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以清算的公司财产清偿债务的,如果股东逾期不进行清算,执行法院可以不经清算而直接执行公司现有财产以及到期债权。

股东拒不清算、恶意清算,造成公司财产毁损、灭失、贬值,债权人因此无法足额受偿的,股东应当向债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二、营业执照丢了如何注销营业执照

1、先将公司银行账户中的钱全部转走,进行银行销户,须携带开户的所有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财务专用章,名章。

2、如果有未开具的空白发票,先在开票系统中将未开具的空白发票进行作废。

3、带着发票领购簿和未开具的空白发票到税务局进行验票,没有问题后,税务局会收回发票领购簿并告知回去对金税盘进行修改时钟,并进行抄当月税,具体的流程可以咨询当地的金税盘服务企业。

4、金税盘修改好时钟,完成抄税后,携带金税盘,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章,对金税盘和税务登记进行注销,税务局受理后3-5个工作日会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予以核准注销。

5、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到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同时,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营业执照遗失的,还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营业执照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还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

三、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该如何处理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清算。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清算结束后,申请注销公司,公告公司终止。故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只是公司解散和清算的法定事由,公司只有在清算完毕办理注销登记之后才能正式终止。

企业法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时,本质上是被夺了经营权,丧失从事经营活动的资格,但其法人资格依然存在,依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对于营业执照被吊销欠的债怎么处理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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