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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是如何的

发布时间:  浏览: 131 次  来源:网络

一、小规模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是如何的

小规模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是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信息以及申请书等相关资料申请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变更登记并不是获得股东资格的生效要件。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何进行股权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进行股权变更可以向内转让股权,不需要任何股东同意,向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半数以上的同意。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股权变更需要登记。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公司股东的特殊权利是如何的

公司股东的特殊权利是对于有瑕疵的股东会或者是董事会的决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宣告撤销或者是无效。股东还可以在法定情况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小规模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是如何的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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