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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清算需要多久

发布时间:  浏览: 81 次  来源:网络

一、公司破产清算需要多久

公司破产清算的一般周期在一年以上。《破产法》规定,在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后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并且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会议。

综上所述,自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到第一次债权会议召开,需要的时间可达一百三十日,而在一债会后还需要时间制作清偿计划,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等,一般需要的时间会超过一年。

《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公司破产还需要交税吗

公司破产需要交税。公司破产的会进行破产清算,清算后所得的财产会用来清偿欠下的破产费用、共同债务、职工待遇以及欠缴的税款,所以公司即使破产了也不能免除交税的义务。当然如果公司经过清算后没有财产的,则欠缴的税款就不需要交了。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三、公司设立失败需要清算吗

公司设立失败是不需要进行清算的,公司清算是在公司解散时才进行的,公司设立失败的,依照公司章程规定退还股东出资。

公司不能成立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公司破产清算需要多久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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