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如何注册公司
申请注册公司,都需要满足: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有出资、具有公司名称、住所等必要条件。一般来说,设立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但具体来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所具备的条件,仍然存在一定的区别。其中,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还要求满足: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注册公司的流程如下:
1、申请名称,当下申请公司名称都是在工商网站实行;
2、申报材料,需将企业的名字、经营范围、投资者状况、登记地址资料、出资情况等在工商网络提交,等待审核通过;
3、拿到证照,网络上交资料核准后,就能现场获得执照;
4、刻公司印章,公司获取营业执照后,就能刻章子,通常企业必须刻制印章5个(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合同章);
5、开设公司对公账户。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二、公司欠个人款不还如何办
遇到欠钱不还的,可以先协商还款,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处理,准备好相应证据,如借条原件,出借款项的证据等,该途径需要先支付法院的案件受理费,费用根据起诉金额而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三、合伙人闹僵如何注销公司
出现合伙人产生了纠纷,注销公司的流程为:
1、成立清算组,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2、展开清算工作。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5、清算结束,清算人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
6、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相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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