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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司的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发布时间:  浏览: 51 次  来源:网络

一、公司的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产生的原因不同。

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等。

而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清算程序不同。

解散清算,具有很大任意性。

而破产清算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3、清算人员不同。

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而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以法定程序和方法选任。

《企业破产》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是一样的吗

不一样。解散清算是企业因经营期满,或者因经营方面的其他原因致使企业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或被迫宣告解散而进行的清算。破产清算是企业资不抵债或持续不能清偿时,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组织管理人对企业进行的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三、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是一样的吗

不一样。解散清算是企业因经营期满,或者因经营方面的其他原因致使企业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或被迫宣告解散而进行的清算。破产清算是企业资不抵债或持续不能清偿时,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组织管理人对企业进行的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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