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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要求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55 次  来源:网络

一、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要求是什么

注册资本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当企业在注册后都是要缴纳一定的注册资本的,在缴纳注册资本后也是需要经过银行进行验资;

然后当事人可以根据验资报告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同时企业的当事人在缴纳注册资本时也是不得出现任何的虚构或者伪造资本的情况。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规定,自实行公司认缴制后,取消注册公司最低资本限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

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三、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及注册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公司法》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要求是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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