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人是不是能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可以转让,但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并不可以任意为之。一般来说,合伙财产份额的转让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不过,合伙人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转让自己的财产份额,也就是合伙人可以将自己持有的合伙财产份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合伙中的一个或数个其他合伙人。
当然,合伙合同也可以对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在各合伙人之间的转让作出特别约定。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四条
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是不是能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民法典》规定,合伙协议终止之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合伙人在合伙合同终止前分割合伙财产,往往会影响到合伙的正常经营,甚至可能导致共同目的的落空。为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维护合伙的正常经营和全体合伙人的利益,民法典规定,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此外,任何合伙人不得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财产。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三、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的情形是如何的
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的情形如下: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企业合伙法》第五十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合伙人是不是能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