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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的意思是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102 次  来源:网络

一、破产重整的意思是哪些

重整是指为了使面临破产的企业能够摆脱困境,重获经营能力,实现债务的清偿能力,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制度。

重整是防止企业破产的重要制度,是企业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二、申报破产债权是哪些意思

第一,破产债权申报,一般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企业破产申请被受理后,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内,向破产管理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以申明债权的法律行为。

第二,可申报的债权,在破产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前,债权人与破产企业因业务往来而形成的,破产企业尚未支付的各类债权。常见的有借款、货款、工程款、设备维修维护款、各类保证金等。

第三,作为公司企业债权人,主要的申报材料可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主体的证明材料;二是债权的证明材料。

1、当事人主体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债权证明材料,主要是债权形成过程及事实依据,包括(1)债权发生的事实及有关证据;(2)债权性质、数额;(3)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或有无优先受偿权以及相关证据。

《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破产重整的意思是哪些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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