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协议期限是否能永久
可以,只要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合伙协议是不是需要盖公章
合伙协议不是必须要盖公章。
当事人对协议的确认可以是由所有当事人签名、盖章或由有代理权的人签名。但是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需要加盖公章,就必须加盖公章才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合伙协议是不是有法律效力
判断合伙协议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则要看合伙协议的具体内容和签订人的情况来定。合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其要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符合条件的合同,才具有效力:合同需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合同主体意思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内容要合法。签订合同是属于重大误解实施的,合同是能够撤销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合伙协议期限是否能永久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