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营业执照网上注销流程
个人营业执照的注销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前期准备:确认网上个体工商户所有人员的身份证件。所有人员的银行账户需全部清零。处理完所有业务后确定税款是否结清。清缴完水电气等费用。
2、网上申请注销个体工商户:打开工商局网站,点击账户登陆系统,输入账户名和登录密码。进入后点击“企业注销”模块,根据提示选择网上办理注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3、填写注销申请表:在“网上办事大厅”中填写个体工商户注销申请表,并上传个体工商户经营数据清单、税务机关注销通知书、人员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注意拍摄照片需清晰无误。
4、审核申请:提交注销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以确保没有任何遗漏。审核完成后,个体工商户将收到审核结果通知。
5、实施注销:审核通过后,办理人员会根据网上提交的材料与实地核实情况进行实施注销。注销完成后,个体工商户将不再具有经营资格,对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由个体工商户所有者负责。
以上是一般的注销流程,具体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法律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
市场主体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依法需要清算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依法不需要清算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市场主体申请注销后,不得从事与注销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自登记机关予以注销登记之日起,市场主体终止。
第四十五条
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前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清算组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
第四十九条
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市场主体应当将承诺书及注销登记申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公示期为20日。
在公示期内无相关部门、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市场主体可以于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二、如何注销个体营业执照
个体户注销营业执照的程序如下:
1、先将公司银行账户中的钱全部转走,进行银行销户,须携带开户的所有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财务专用章,名章。
2、如果有未开具的空白发票,先在开票系统中将未开具的空白发票进行作废。
3、带着发票领购簿和未开具的空白发票到税务局进行验票,没有问题后,税务局会收回发票领购簿并告知回去对金税盘进行修改时钟,并进行抄当月税,具体的流程可以咨询当地的金税盘服务企业。
4、金税盘修改好时钟,完成抄税后,携带金税盘,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章,对金税盘和税务登记进行注销,税务局受理后3-5个工作日会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予以核准注销。
5、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到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
6、这样个体户就成功注销掉营业执照了。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
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流程为:
1、到辖区工商所填写并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
2、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办理注销手续。
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3、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注销登记或者吊销执照,应当同时撤销注册号,收缴执照正、副本和公章,并通知开户银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企业法人《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经营单位终止经营活动,应当申请注销登记。注销登记程序和应当提交的文件、证件,参照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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