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人合伙无协议合法吗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合伙经营却未签订明确的合作协议。
然而,令人欣慰的是,这种情况下的合伙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事实上,合伙协议仅是指两个或以上的合伙人出于共同且高尚的事业目的,经过慎重考虑和制度设计而签订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虽然未经正式协议确立的合伙同样在法律上获得认可,但如果在诉讼过程中要求确认存在合伙关系,那么就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当当事人间未签署书面合伙协议,同时也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与批准的话,尽管他们符合合伙企业的其他所有条件,并且由两个或更多与该事务无利害关系的人士证明存在口头合伙协议的情况下,法院仍可予以认定该情况确实属于合伙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定义】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二、两人合伙做生意协议书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__负责办理工商登记。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规定: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六)合伙事务的执行;(七)入伙与退伙;(八)争议解决办法;(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十)违约责任。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两人合伙无协议合法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