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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证不注销的后果

发布时间:  浏览: 17 次  来源:网络

一、烟草证不注销的后果

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未能得到妥善核销,倘若给他人带来物质上的损害或经济上的损失,那麼持有人极有可能遭受到罚款等相关民事责任的追究。

具体来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一旦被授予许可者,而在之后的六个月内并无任何进货行为并且实体店铺亦未实际营业,那么自颁发许可证当天算起,满六个月便将此证自动注销;

反之,若是获准许可的个体户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已经有过进货纪录,具体的后续监管及处理措施则须由本地烟草专卖局进行审慎审查。

假如这些许可者在收到货物后没有再次开放实体门店进行运营,且在被判定实施了擅自停业的行为后,事后监管机构视情况将自该日起长达一年时间的货物视为非法持有并依法予以没收,同时,在此期间该主体必须在公共场所公告三个月以示清白。

在此过程中,许可者如未能及时提出有效投诉和申诉,则超过规定期限后,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将会被果断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一)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条件的;

(二)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

(三)因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的;

(四)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一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50条

以上的;

(五)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不执行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决定的;

(七)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八)持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擅自将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出售给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企业的;

(九)登记事项发生改变,拒绝变更登记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及时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的,由烟草专卖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烟草证可以转让给他人吗

法律中明确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是严禁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的。

当经营者、企业类型或经营地址发生变化时,烟草专卖许可证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买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证件和准运证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五条

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烟草证不注销的后果”,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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