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工商户多少营业额才交税
按照现行法律所制定的标准,凡个体经营户年收入超过五千元人民币者,均需缴纳相应税收。在此范围内,对个体经营者而言,其每月营业额在五千元至两万元之间时,可选择按月度纳纳税款;而对于每次/每日营业额在三百元至伍佰元之间的情况,则可选择按次纳税。
未达到法定纳税起点的个体经营者,其销售额可获免除增值税的优惠待遇。
然而,如有涉及销售不动产业务的情况,其起征点将设定在十万元人民币之高。
另外,针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国家已明确将起征点设为三万六千元人民币。
值得一提的是,各省市自治区具体的税务政策及税率存在轻微的差异,因此,我强烈建议各个体工商户务必向当地税务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获取精准且符合实际情况的税务信息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二、个体工商户办社保流程是什么
社会保险应当按照以下方法交:
1、劳动者通过用人单位购买社会保险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代扣后,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2、劳动者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直接去社保机构中心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个体工商户多少营业额才交税”,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