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工商户多少营业额需要交税
当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总额达到了法律所规定的一个特定金额之后,便需依法履行其纳税义务。
众所周知,增值税这一税种的征收对象主要便是个体工商户。
比照相关法律法规,个体工商户倘若按月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那么其每月的销售额若介乎5,000元至20,000元范围内,便须依照法定程序缴纳增值税;
同时,如果该商户选择以不定期申报为主,那么每一笔(每天)销售额≥300元且≤500元的话,也须按章缴纳增值税。
然而,一旦其全年销售额突破100万元大关(或者每月销售额超逾8.33万元左右),同样得承担缴纳增值税之责任。
接着,我们再来谈谈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根据现行法律制度,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被确定为每年36000元。
在此基础上,若各商户全年实际收入超出此起征点的话,则务必依法依规缴纳个人所得税收。
另一方面,自2016年起,我国将原本繁冗的营业税予以废除,取而代之的是更为简洁精炼的增值税,故当前情况下,个体工商户无需再缴付任何营业税款。
此外,个体工商户除需负担上述两类基本税款外,也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则,按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等相关费用。
值得提醒的是,由于各个地方及各个企业所属行业的不同,相应的增值税收起点与税率或许会有略微差异。
所以,我们强烈建议广大个体工商户朋友们务必要向所在地税务科室或者具有专业资质的税务顾问咨询,以便获取精确的税收起征点、税率信息及其配套的税收法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二、个体工商户办社保流程是什么
社会保险应当按照以下方法交:
1、劳动者通过用人单位购买社会保险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代扣后,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2、劳动者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直接去社保机构中心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个体工商户多少营业额需要交税”,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