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破产条件有哪些
(1)本公司在该项固定资产上所投入的经济资源极有可能使企业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
(2)该固定资产的相关支出和成本均有明确保证且能够被可靠地计量。
需要注意的是,本文中所提及的固定资产并不包含诸如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之类的特殊项目。
固定资产特指那些由本公司耗资购置并专门用于生产制造产品、开展各类服务、出租运营或者进行商业管理的非货币性质的实物资产,这些资产通常需连续使用超过12个月方能物尽其用,其中涵盖了房屋建筑、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其余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多种类型的物品。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条例第九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二、企业破产何时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企业破产条件有哪些”,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