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受理后诉讼案件如何处理
当接受了破产申请之后,若债务人为诉讼所困扰且尚无法解决时,案件便应从中止状态转为暂停。
待到破产管理团队接手了企业的财产及诉讼事务后,原先的诉讼流程将可得以延续并正常运营下去,而此时的诉讼行为则将由债权人代理人代为代表公司执行。
同时,法院仍会对这些案件进行继续审理与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二、破产受理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1.对债务人的效力。破产案件变理后,债务人处分与管理财产的权利应当受到限制。
2.对债权人的效力。破产程序是为全体债汉人利益设计的概括执行程序,具有速债权到期的效力。
3.对第三人的效力。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财产处分的权利的限制包括债权受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破产受理后诉讼案件如何处理”,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