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设立的完备步骤如下:
首先,明确所计划创立的公司的类型以及其名称等基础性参数;
其次,进行企业名称的提前审批手续;待核名顺利通过之后,需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应材料文件;
最后,在机构管理局现场领取正式的营业许可证书,并前往公安局指定的制章地点办理相关事务,诸如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等等。
至此,公司的注册过程便算是圆满完成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二、设立公司后,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是怎样的
首先,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其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再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最后,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设立公司流程是怎样的”,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