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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合同还生效吗

发布时间:  浏览: 57 次  来源:网络

一、公司破产合同还生效吗

在公司宣告破产的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依然具备法律效力。当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破产申请之后,负责接管公司事务的清算人对于在破产申请受理之前就已经成立并且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都没有完全履行完毕的合同,拥有自主权来决定是解除合同还是继续履行合同,同时需要将这一决定通知到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如果清算人在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两个月之内还没有通知到对方当事人,或者在收到对方当事人的催告之后的第三十天内也没有给出任何回应的话,那么就会被视为已经解除了合同。

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清算人有权力通过偿还债务或者提供一份能够让债权人接受的担保,从而收回质押品和留置物。如果在偿还债务或者提供替代担保的过程中,质押品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金额,那么就只能按照质押品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来进行计算。

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如果债务人占有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那么这些财产的所有者可以通过清算人来取回这些财产。在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破产申请的时候,如果出卖人已经将买卖标的物发送给了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但此时债务人还没有收到货物并且也没有支付完所有的货款,那么出卖人就可以在运输途中取回标的物。

然而,如果清算人愿意支付全部的货款,他也可以要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二、公司破产之后债务应该怎么办

当一家企业宣告破产时,其所负担的债务将依循法定的破产清算程序加以清偿。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在公司正式启动破产程序之后,须及时告知所有债权人并同时向社会公布该信息。

而各债权人接收到此通告后,必须在固定期限内提交相应的债权申报书。

若有债权人未能按照期限要求完成债权申报工作,那么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之前仍可为其提供补充申报机会,然而,在此之前已经进行的分配部分,将不再为这些未能及时申报者进行补充分配。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破产合同还生效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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