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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楼买卖标准流程

发布时间:  浏览: 410 次  来源:网络

买卖双方与经纪方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买方付定金给卖方(由经纪方托管) ↓ (卖方房地产抵押中) ↓ (卖方持证在手) 卖方办理申请赎楼手续 卖方将房地产证交经纪方托管,查档确认产权清晰 后,经纪方将托管之定金转给卖方,卖方支付佣金 ↓ (买方按揭付款) ↓ (买方一次性付款) 买方将首期款存入经纪方指定银行帐户作 买方将全部楼款存入经纪方指定银行帐 资金监管,并交纳佣金和相关费用,买方 户作资金监管,并交纳佣金和相关费用 向指定银行办理申请按揭手续 ↓ ↓按揭银行出具贷款承诺书 ↓ (卖方房地产抵押中) (卖方持证在手) 卖方赎出房地产证并注消抵押登记后,交 经纪方托管,经纪方将托管之定金转给卖 方,卖方支付佣金 ↓ 买卖双方与经纪方签署《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递件过户 ↓30 天(以当地房管部门规定为准) 国土局出税单,买卖双方交纳税费,买方领取新房地产证 ↓ (买方按揭付款) 买方和按揭银行到国土局办理房地产抵押 登记手续,监管银行将首期款(留总楼 (买方一次性付款) 款 5% 作尾款)划入卖方帐户 ↓15 天(以当地房管部门规定为准) ↓按揭银行将按揭贷款划入卖方帐户 监管银行将全部楼款(留总楼款 5% 作尾 款)划入卖方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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