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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是比较常见的,特别是北京上海等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有很多的外地打工的人,他们会租赁房子,那么我们租赁的房屋之后是否需要进行备案?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一定需要备案吗
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备案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修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32条规定:“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虽然直接规定了未办理登记备案的租赁行为无效,但是鉴于它属于部门规章层面的法律文件,不能规定合同效力问题。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租赁房屋之后是需要进行备案的,我们在修订变更租赁合同的时候,也需要当事人在房屋所在的地区进行登记备案,否则之后发生纠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