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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合同在签字后未付清租金合同有效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96 次  来源:网络

如果自己是属于房东的话,肯定希望把房子租给比较符合条件的租客,如果说在和对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后,对方没有把租金付清楚,这个合同有效吗?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出租房屋合同在签字后未付清租金这个合同有效吗

合同本身是有效的,一方不支付租金,可以根据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

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不管对方有没有把租金付清,那么这个合同在双方确认之后,就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对方不付租金,这种情况分明就是属于违约行为,自己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支付违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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