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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我们如果在外地生活的话就可能会租房子,在租房子的时候会和房东签订租房合同,那么我们是怎样确定租金的支付期限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这个问题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何确定租金的支付期限
在实际生活中,一些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由于种种原因,未约定租金支付期限或约定的不明确,给合同的履行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这就需要当事人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如果能够达成协议,承租人应当按照补充的协议中约定的支付期限支付租金。如果不能达成协议,且依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的,按照本条的规定可依据下述方法确定支付期限:
(一)租赁期间不满1年的,租金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如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期为6个月,则承租人应当在6个月届满时支付全部租金。
(二)租赁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如当事人在1995年5月订立了一个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4年6个月,承租人就应在今后4年的每年5月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到1999年5月为第4年时,租期还有6个月,最后一次租金的支付应为1999年11月。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我们在确定租金支付期限的时候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决定,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可以规定好,如果租赁期限不满一年,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之时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