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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与一般出租合同如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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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一般运用比价广泛,分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那么,与一般的租赁合同有什么区别?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融资租赁合同与一般出租合同如何区别

第一,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租赁物一般是出租人在订立合同前就拥有的,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要按照承租人的特殊需要,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出租人购买标的物的行为与其出租标的物的行为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由此在融资租赁合同中产生两个关联的法律关系,一是买卖,一是出租,买卖是为出租服务的。

第二,租赁合同中,租赁物可以是动产和不动产。而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主要是指动产。

第三,在租赁合同中,租期受到法律的限制。租赁期间不能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而法律对于融资租赁合同的租期没有作限制性的规定。

第四,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在融资租赁中,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

二、融资租赁合同能变更吗

在承租人没有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出租人与供货人之间的供货协议,非经承租人同意,不得变更。融资合同经出租人和承租人签字生效后,对出租人与供货人签订的供货协议中确定的数量、规格等,未征得供货人的同意,不得变更。合同法之所以作出上述规定,是因为融资租赁合

在承租人没有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出租人与供货人之间的供货协议,非经承租人同意,不得变更。融资合同经出租人和承租人签字生效后,对出租人与供货人签订的供货协议中确定的数量、规格等,未征得供货人的同意,不得变更。合同法之所以作出上述规定,是因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成立涉及到第三人,任何一方变更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必将引起与第三人的利益冲突,所以任何方需要变更合同标的物,除要征得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外,还必须征得第三方的同意。

融资合同可以转让,转让租赁合同会引起融资合同的主体变更,如出租人将租赁物转让、抵押,失去租赁物的所有权,在发生这种变更时,出租人应及时通知承租人,因合同的转让而引起的合同主体的变更,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融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双方主客观情况的变更,可能会发生涉及合同部分内容的变更,如对原条文的增、删或叙述形式的变更及履行的方式、时间、地点等,经承租人和出租人双方协商即可变更,在签字后生效,但对标的物的变更,一般是不进行的,如确需变更,必须按前述的要求进行。

融资合同的变更,一般都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原合同是经公证后生效履行的,变更后内容仍需经公证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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