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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合同印花税的范围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428 次  来源:网络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发现汽车租赁的现象比较常见。而汽车租赁合同行为,在租赁双方在签订汽车租赁合的同时,是需要粘贴印花税。但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接下来,若悠网小编关于汽车租赁合同印花税整理相关资料,供大家进行相关参考。

一、汽车租赁合同印花税的范围有哪些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1、经济合同

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10大类合同。它们是:

(1)购销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

产权转移即财产权利关系的变更行为,表现为产权主体发生变更。产权转移书据是在产权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产权主体变更过程中,由产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所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书。

我国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其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不动产、动产所有权转移所书立的书据,包括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其他4项则属于无形资产的产权转移书据。

另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3、营业账簿

按照营业账簿反映的内容不同,在税目中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简称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两类,以便于分别采用按金额计税和按件计税两种计税方法。

(1)资金账簿。

(2)其他营业账簿。

二、汽车租赁合同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汽车租赁合同属于印花税税目中的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1、租赁合同应按合同金额计税贴花,如合同中只明确规定月租金的,应以月租金乘以租赁月份计算出租金总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在签合同时一次性贴花完税。

2、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中止,多贴印花税票不能揭下重用。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金额发生变更的,对于少贴部分应及时补贴,多贴的印花税票不能揭下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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