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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租赁物流用地给个人最长时间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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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租赁的物流用地通常是我们所说的仓储用地。它是国家、省及地方的储备、中转、外贸、供应等各种仓库、油库、材料堆场及其附属设备等用地。那么政府租赁物流用地给个人最长时间是多久,下面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大家解答。

物流用地的使用年限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作为房屋建筑物载体的土地,存在明确的最高年限,因此房屋建筑物的折旧摊销年限不应该超过土地的使用年限。

工业用地与物流用地的区别

工业用地性质: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铁路、码头和辅助道路、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

物流用地性质:物资储备、中转、配送等用地,包括附属道路、停车场以及货运公司车队的站场等用地。

生产性物流用地一般包括生产企业直接用于物资储备、中转、配送、分销作业、运输装卸以及相应的附属设施用地,其性质可以认定为工业仓储用地;但对具有物资批发、零售等市场交易功能的物流项目用地,其性质应当认定为商业用地。

不管是物流项目还是工业项目,土地都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在合适的地方拿到合适的土地是关键因素。但是这两类土地,从征收成本来看,政府短期内都做的是赔本买卖。政府还是比较谨慎,所以需要根据企业的产业形态、投资规模、和税收贡献等综合包装,再向政府要求合适的土地和条件。

仓储用地的规划

第七十条危险品仓库用地是指用于储存汽油、柴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炸药、雷管、化学或其它易燃、易爆、剧毒等具有危险性物体的用地,其选址应符合如下规定:

(一)危险品仓库应远离中心城区,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和防火、防灾的要求;不同类型的危险品仓库应相互分隔,不得混合存储,其相隔距离必须符合消防规定及其它相关规范。

(二)石油库应远离机场、重要交通枢纽、重要桥梁、大型水库和水利工程、电站、变电所、军事目标及其它重要设施,与城市住宅区、大中型工矿企业和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的有关规定。

(三)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储存应符合第十二章第五节的有关规定。(四)煤炭和其它易燃物品仓库的选址、设计应满足消防和环保的有关规定。

第七十一条特殊仓库选址应满足其对用地、交通及安全等方面的特殊需求,避免对其它用地产生干扰,并应符合如下规定:

(一)特殊仓库应远离生产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物质的工业企业及传染病医院、火葬场等用地。

(二)粮食储备仓库应布置在交通干线附近,与工业企业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达到工业企业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可参照第二百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冷库应选址在卫生条件良好、交通运输方便的地方,同时具备可靠的水源和电源;与加工企业合设的肉类冷库宜布置在中心城区边缘。(四)以地下室为食品和材料储藏库的仓库,不宜设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方。蔬菜仓库的地下水位与地面距离不小于2.5米;其它以地下室为食品和材料储藏库的仓库用地,其地下水位与地面距离应大于4米。

第七十二条堆场用地是指集装箱堆场及以露天堆放货物为主的储物用地,其设置应符合如下规定:

(一)堆场用地应设置在中心城区边缘,应远离城市水源地,可与港口、铁路货运站场结合设置,且不得布置在城市建成区的上风向。

(二)堆场用地应有较高的地基承载力。

(三)建筑材料露天堆场与居住用地的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第二百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第七十三条物流用地是一家或多家物流(配送)企业在空间集中布局的场所,是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物流集结点。物流用地的布局与设置应按《南宁市现代物流总体发展规划》(2004)、《南宁市物流空间规划研究》(2005)、《南宁市现代物流项目用地管理办法》(修改稿)的有关要求执行,并符合如下规定:

(一)物流项目用地由仓储/配送用地、加工/配送用地、物流商业用地、物流运输装卸用地及物流公共设施用地等五部分构成,其中物资储备用地、加工用地及物流运输装卸用地为工业生产性用地,物流商业用地及物流公共设施用地为经营性用地。

(二)市区内每个物流园区的用地规模宜控制为100~500公顷,最大不应超过600公顷。每个配送中心的规模宜控制为5~15公顷,最大不应超过30公顷。

(三)市区内物流园区空间布局主要选择在三环路和外环高速公路之间的城市边缘地带,或是铁路、水运、航运便利的区域,分别依托运输枢纽、交通枢纽和产业发展进行布局。

(四)市区内配送中心宜布置在环路与放射线交会的位置,主要选择在三环路以内的交通干道沿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物流用地是使用土地的性质之一,也是通常所说的仓储用地。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而且作为房屋建筑物载体的土地,存在明确的最高年限。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若悠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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