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与租客之间发生了租赁关系,双方约定了租赁的时间,转眼间租赁期限就到了。在租赁期限到了的情况下房东对是否要通知乙方不太清楚,一直犹豫着是否通知对方,正常租赁到期用提前通知乙方吗?关注若悠网,了解更多知识。
正常租赁到期用不用提前通知乙方?看合同规定,一般是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因此,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继续租赁,但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应该交还房屋。当然,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规定租期,那就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租房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怎么办
出租人外出未归或是拒不搬走,租赁合同届满,而房东想要收回房子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的近亲属、单位或签证部门按到期日搬迁的,作原租约未延续不再交租金处理。
(二)承租人通知出租人回来之前或向承租人明确表态前,按续租处理,可按原租约补交租金,也可按月将租金交由上述人代收立据转交出租人,自得知出租人不续租的意思表示之日起,始作不续租处理。
(三)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又续住该房至出租人返回或有明确表态之日,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支付贷款金的,原则上不允许,只有在出租人自愿的情况下,才可免收这段超期占用的租金。
(四)承租人在租约生效期间如擅自把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或与人交换、出卖、赠与等,按侵权行为处理。出租人回来后可追回原房并要求赔偿损失和返还非法所得,有关部门可予罚款或对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如果承租人趁房主不在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不服从以上适当处理,出租人有权就受到的损失向承租人索赔,并申请房屋所在地法院强制执。
租房的程序有哪些:
1、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2、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3、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可向当地产交易所进行确认),房主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即产权证的产权人与身份证相同)。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4、合同签字(房主方)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5、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
6、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20%。
正常租赁到期用不用提前通知乙方?在租赁合同快到期的情况下,如果有任何一方不续期了,应该要提前通知对方,让对方能够提前准备避免损失。关于正常租赁到期提前通知的具体内容或是就此产生了纠纷,请您都来若悠网询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