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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满不续借告知函

发布时间:  浏览: 518 次  来源:网络

在实践中进行租赁的时候,承租人与出租人需要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时,要约定租赁的期限,如果租赁期满的,承租人可以要求续租,但如果出租人不续租的,那么租赁期满不续借告知函是怎样的?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租赁期满不续借告知函

致:×××女士

您好!我是位于××区中山中路813号房屋的房东王××,您于2006年5月与我签订《租房协议》,约定您租赁我的上述房屋,租期一年,从2006年5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租金每月10000元。该合同租期届满后,您继续使用该房屋,但您未与我续签租赁合同,故您我双方存在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我作为出租人有权随时通知您解除租赁关系,因我现在需要使用该房屋,现依法通知您:

1、自本通知函发之日起,您我之间的不定期房屋租赁关系终止,请您在收到本书面通知后7日内(最迟在2009年7月15日前)搬出××区中山中路813号房屋。

2、若您在上述期限内不搬出××区中山中路813号房屋,本人将通过必要的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并有权要求您承担相应的损失。

特此通知。本通知函一式两份,快递邮寄一份给您,另一份本人留存,内容相同。

此致

通知人:

年月日

二、租赁合同到期不搬走的应对措施

(一)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的近亲属、单位或签证部门按到期日搬迁的,以原租赁合同未延续不再交租金处理。

(二)承租人通知出租人回来之前或向承租人明确表态前,按续租处理,可按原租约补交租金,也可按月将租金交由上述人代收立据转交出租人,自得知出租人不续租的明确意思表示之日起,始作不续租处理。

(三)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又续住该房至出租人返回或有明确表态之日,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支付贷款金的,原则上不允许,只有在出租人自愿的情况下,才可免收这段超期占用的租金。

(四)承租人在租约生效期间如擅自把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或与人交换、出卖、赠与等,按侵权行为处理。出租人回来后可追回原房并要求赔偿损失和返还非法所得,有关部门可予罚款或对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如果承租人趁房主不在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房屋出租人利益,出租人有权就受到的损失向承租人索赔,并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申请赔偿损失。

三、租赁房屋的注意事项

(一)不能提供产权(原件)的房主勿信。

(二)产权证与身份证不对号的勿信。

(三)向住所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号码。

(四)向居委会(或邻居)了解房东情况。查看描述是否与房主相同。

(五)如果房主要求一年一付房租或者要求付大笔的订金,这样情况就要特别小心。

租房后最好由当事人双方办理房产租赁登记备案为便于管理及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我国目前对房屋租赁合同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天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租赁期满与续租这方面的问题进行的解答,房屋租赁的期限届满后,出租人不想续租的,可以告知承租人,租赁期满后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承租人搬出的时间。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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