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合同 • 正文

租赁期内房东加租金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945 次  来源:网络

房屋租赁是指将自己拥有的房屋租给别人,从而取的承租人租金的一种行为。与房屋转让相同,都应该按照国家的税率交纳税费。下面就由杭州律师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对租赁的相关内容。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一、租赁期内房东加租金怎么办

租赁期间房东是否有权单方提高租金呢?租客遇到房东单方提高租金时如何应对呢?

在租赁期间,房东需要提高租金必须经过租客的同意,否则构成违约。如果租客不接受的话,租客可以要求以原来租金价格继续履行合同。若房东因租客不接受提高租金的请求而强制解约的,租客可以追究房东根本性违约的违约责任。

若房东无故涨房租,租客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维护租客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赁期满续租加租金怎么办

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规定的标准,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如果原承租人同意这些合法的条件,应另订租赁合同,将新条件写进去,将原已届满的期限变更为新约定的期限,并向房管部门登记备案。

新租赁合同成立后,当任何一方有过失或故意侵害了对方的正当权益时,就有可能影响新合同的效力。如在完成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后,出租人提出收取押租或其他额外费用,妨碍承租人居住使用,或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交租(拒交或拖欠),则对方可以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违约人支付有关费用和赔偿失去的合法权益。

三、租赁对承租人的有利之处

租赁业务的蓬勃发展,说明了租赁比拥有某项财产更为有利。对承租人而言,租赁具有以下优点:

(1)租赁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对广大中小企业而言具有特殊意义。承租人可以借助租赁保留银行贷款额度和紧缺的现金资源,增强企业营运资金的灵活运用能力。

(2)可以按固定利率进行全额融资。租赁不要求承租人立即支付现金,有助于缓解处于发展期的新企业资金紧张问题;此外,租金固定,有助于防止资金成本的增加,避免通货膨胀风险;租金固定便于计算投资报酬率,有助于承租人快速完成投资决策。

(3)灵活性。租赁协议限制条款较少,租赁方式灵活。富有创造精神的出租人可以结合承租人的特殊需要签订租赁协议。例如,可以约定等到设备开始运转。具有生产能力之后才开始付支租金,而且还可以不要求以取得的新设备向主要贷款人作抵押,承租人可以避免再去签订成本昂贵的再贷款协议。

(4)有助于加速机器设备更新。对于设备淘汰更新快的企业而言,租赁为机器设备快速升级创造了便利条件。在多数情况下,承租人把残值风险转移给了出租人,减少了设备因过时而陈旧的风险。

(5)租赁资格审核程序简便,申请批准速度快,有助于承租人把握商机。

(6)有利于修饰财务报表。采用经营租赁时,租金作为营业费用处理,避免为购置设备而增加大笔负债,可以有效地防止资产负债率上升。

(7)不用增加资本去购置设备,有利于保持股权分布的稳定性。

<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