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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占用

发布时间:  浏览: 496 次  来源:网络

房屋在农村或许还不是很值钱,但在城市里是非常抢手值钱的;但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房屋对于人们来时都是非常重要的。有很多房屋都是用来租赁的,但往往甲乙双方因为租赁的事情产生纠纷。那么房屋租赁纠纷占用?下面就让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一、主要类型

1、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引发的纠纷

2、因承租人擅自转租或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引起的纠纷

3、因旧城、旧村拆迁改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引发的纠纷

4、因出租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约定的用途引发的纠纷

5、因出租人单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履行引发的纠纷

6、因租赁期内房屋所有权变动已发的纠纷

三、诉讼时效

1、一般情况下为2年

2、《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三、纠纷的主要类型及解决

(一)、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纠纷

1、出租未经消防验收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2、出租没有产权证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并不导致合同必然无效。

3、出租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或临时建筑审批手续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物应当是合法建筑,当事人因租赁未经规划审批的房屋而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手续的除外。

对于无效的租赁合同,出租人不得基于租赁合同取得租金,但公平起见,司法实践中允许出租人向承租人主张房屋占用期间的占有使用费。

4、没有办理登记备案或没有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办理登记备案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是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的一种行政手段与方式,不是租赁合同有限与否的法定条件,除非当事人对此进行了明确约定。

房屋产权来源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

购买取得

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第二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第三,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建设取得

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通过建设而取得产权的,在产权取得前或前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下列问题:第一应注意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即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第二应注意有关手续的合法性,即是否有立项、规划、开工等手续;第三应注意房屋质量是否合格,即是否有质量检验合格单。如果上述应注意的方面有问题,则建设者不一定能取得产权。

受赠取得

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在办理房屋赠予手续时,赠予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予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予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抵押取得

所谓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由于抵押是一种担保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则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在享有优先受偿权时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物归来已有。通过这种方式而取得产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订立书面合同;第二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第三,应当注意抵押房地产的合法性;第四,如果抵押到期,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应根据抵押合同的有关约下,办理有关手续。

继承取得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租赁纠纷有很多种,但就其根本原因在于甲乙双方没有就相关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所以在解决房屋租赁纠纷就是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一致,解决冲突。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若悠网进行专业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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