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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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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是普通的民事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以后,合同的内容就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履行合同的。如果有违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1、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否一定要支付违约金

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2、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若悠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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