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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395 次  来源:网络

根据法律规定,装修合同应该具备以下内容:

1、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

3、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

4、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5、装饰装修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6、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7、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8、合同的生效时间;

9、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相关法律可参考: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装修人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

(三)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

(四)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五)装饰装修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八)合同的生效时间;

(九)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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