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合同 • 正文

头撞出租车小电视死亡谁之过?

发布时间:  浏览: 494 次  来源:网络

案情:

乘坐出租车时,有时候会发现,一旦出租车启动,广告屏便随之开启,而上海一名坐在出租车副驾驶座位后的乘客就是因为这样当场身亡,其家属认为,死者是因为头部与前座头枕后安装的广告屏发生撞击而遭遇不幸,出租车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在这起事故中,是否真如家属所想呢?若悠网小编和大家一起听听律师的意见吧。

律师说法:

乘客坐出租车撞上广告屏不幸身亡,出租车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乘客坐上出租车就等于与出租车公司签署了运输合同,出租车公司则有义务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运输其间因出租车司机造成的乘客损失,出租车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

乘客虽是因撞上前排座椅的广告屏幕后死亡,但安装广告屏幕肯定是经过出租车公司准许,且出租车公司从中也收取了一定的费用,因此出租车公司有义务确保广告屏幕在出租车运营期间不会伤害乘客吗,司机因职务造成的损失出租车公司应担责。

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二百九十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二百九十一条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