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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提供担保或是拿着自己的财物担保贷款的时候,往往是需要签订一份担保合同,而在签订担保合同之后彼此就细节问题等产生了纠纷,双方的纠纷无法调控好的时候,一些人就打算去起诉。下面若悠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担保合同主合同需要审理吗
有协议管辖条款的担保,其实就是附条件的担保。因此,在主合同没有协议管辖条款而担保合同有协议管辖条款的情形,如法院强行合并审理担保合同纠纷,改变协议管辖法院,则可能损害担保人的管辖利益,违背其提供担保的真实意愿。此时如由担保合同协议管辖法院合并审理,则有可能对债务人的“管辖突袭”,因为担保合同往往后于主合同订立,债务人可能事先不知道担保合同的内容。
二、法律规定
《担保法司法解释》129条第2款规定:“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
担保合同中的主合同需要审理的时候是可以,具体如何审理要结合实际的规定来确定,建议大家在审理担保合同时要找个律师来帮助自己。关于担保合同主合同是否要继续审理不太了解,维护自己权益可以找好若悠网律师帮助自己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