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代理合同
甲方:中山市皇鼎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开拓甲方之<皇鼎五金>品牌下之四维锁具系列的销售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诚信、开拓市场、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任
兹委任乙方为地区(品牌)销售之级经销商。
第二条甲方之职责
1、甲方提供之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产品质量生产标准,并保证长期、稳定的产品质量。
2、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订货计划备货,保证提供足够的货源,按时交货,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
3、甲方有义务兑现以书面形式所承诺的各种支持、包括给乙方的补偿、奖励、促销品、广告及营销宣传推广支持。
4、除特价商品之外,甲方所提供于乙方的产品均按出厂价给予乙方。
5、迅速处理乙方投诉事件,协助客户解决疑难或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并传达处理结果。
6、、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提供该代理地区门市的门面装修设计图案。
7、、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如发现乙方在市场运作中有不规范的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议,直至终止合同。
8、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和成本变动调整产品价格,并提前2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条乙方之职责
1、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提供的装修设计图案进行门市设计,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权提出对推广市场有益的经营建议。
3、乙方向该地区寻求、帮助、开拓二级或三级经销商,乙方有义务将经销商的资料以书面的形式转告于甲方。
4、代表制造商作市场调查,定期报告本地区的综合市场情况。
5、协助安排甲方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6、每月向甲方提供该地区的产品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调整,并有责任协助甲方进行跨地区库存调整。
7、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8、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按甲方建议售价供应于各级经销商、零售商及批发商。
9、乙方应于每月日之前,向甲方提供次月的订货计划。
10、乙方所订的产品,应按合同的有关规定付款。
11、乙方每月应达到万元的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