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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抵押借款怎么进行

发布时间:  浏览: 498 次  来源:网络

在生活中,购房合同已经十分常见了。现在用购买合同抵押借款的情况也时有发生。那么如果我们想要用购房合同向银行或者其他机构抵押借款应该怎么进行呢?今天,若悠网小编就为您整理了“购房合同抵押借款怎么进行”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购房合同抵押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

2.申贷资料准备:借款人及抵押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

3.看房评估(或勘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勘)估;

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

5.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产权处办理抵押登记手;

7.开户、放款: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银行放款至该账户(注:原则上只有商品房、房改房、安居房可用作抵押物)。

二、购房合同一式几份呢

(一)一般合同份数

在开发商处签订的购房合同一般是一式三份。

一式三份是开发商一份,买受人一份,银行一份,其中开发商那份是用来办理产权证的时候使用的,银行那份是用来办理抵押的时候用的,买受人那份是用来房屋证明来用的。

(二)按揭合同份数

按揭是五份,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银行留档,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

全款和分期付款客户,是四份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

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区别: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

二者区别在于: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因此,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

二、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如果您还有疑惑,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欢迎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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