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商品房会通过网签合同的方式来售卖,这一方式也帮助许多人买房更加的方便。但由于是网签的方式,并不是人们认定的签合同,导致很多人担心它的效力。那么,商品房网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听听若悠网小编的说法。
商品房网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一般是无效的;如果有效,必须把握两点,一是最后要签正式的合同,并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二,要实际履行才可以约束双方;另外顺便说一点,这个网签合同法律风险蛮大的,首先你要对中国当今社会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当前中国人整体的道德水准处于中华民族的历史最低点,各行各业的人都有失风范,道德品质无从谈起,法律底线几经失守,讲诚信的人生存困难,欺诈成为中国人生存的必备技能。其次,在这么一个低诚信度的社会中,法律风险无处不在,要注意市场风险,积极应对当前恶劣的市场环境。第三,在实际的商业活动中不要轻信任何人,严格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诚信经营。
“网签”即“网上签约”的简称,是与传统的现实中交易相区别的一种签约方式,即房产主管部门设立了一个网络交易平台,当事人就二手房买卖的内容经协商达成一致后,通过在网络交易平台上签约的形式完成交易。与传统的二手房交易程序相比,网签能杜绝一房二卖现象的发生,简化了交易程序,有利于二手房买卖市场的规范和发展。
关于网签的规定,北京市建委于2008年10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存量二手房的买卖中开始全面推行网签。根据规定: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房进行买卖的,当事人在申请转移登记前均需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即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或是通过经纪公司成交后,在申请办理过户登记前必须进行网上签约,才能完成交易并办理过户手续。但在全国其他地方和城市,目前尚没有类似的规定和要求。
根据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网签应当是房屋交易过程中的一个必须环节,买卖双方在完成网上签约后,还需在打印的纸质合同上签字认可,所以从这个角度看,网签应当区别于购房合同,不具有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在网签时,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问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在达成一致后,才能登录交易平台填写信息表,且需填写标的房产的具体情况,并写明交易价款、支付时限等内容,然后才能进行网签。因此,网签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且签署内容符合《合同法》对于合同要求的要件,网签内容和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内容一致,所以网签应当视为房屋买卖合同,具有合同效力,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发生商品房网签合同纠纷要靠法律解决,在线咨询若悠网律师可解决你法律纠纷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