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女士问:我一年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和开发商也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为96平米,但上个月交房时,得知经实际测绘后的房屋面积为100.2平米。开发商让我把多出来面积的房款交清。请问在我并不准备退房的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律师答复:在购买期房的情况下,购房者购房时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面积,一般是根据设计而预测的数字。在房屋建成以后,因为存在一定的误差,还需要对房屋的实际面积进行测绘以作为房款结算和进行房屋产权登记时房屋面积确定的依据,然后才能交付。
实际测绘后交付的房屋面积和合同约定的面积有些不符是正常的。对于相差部分如何处理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如果你和开发商没有其他约定,你既可以要求退房,也可以根据上述规定进行结算。既然你并不打算退房,那么根据你提供的房屋面积的数字,能够计算出你的房屋实际面积比约定的面积多了4.2平米,误差比绝对值为4.375%。在3%以内的部分为2.88平米,即超出的2.88平米你应该补足房款,另外多出的1.32平米由开发商承担,你不再需要补交该部分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