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合同 • 正文

只跟公司口头上说好工作内容,算签合同了吗

发布时间:  浏览: 600 次  来源:网络

在很多用人单位上,一般他们使用员工都会直接省去合同这一步骤直接录取,很多人也对法律知识的缺乏没有在意这一些。虽然口头上的工作内容也能算有效,但不能当成签合同,因为口头没有证据,一旦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了,您便没有证据来维护。

1、《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2、《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3、从上述两条可以看出:用人单位显然已经严重违法。

4、需要指出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确立劳动关系时就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并不是所谓的待试用期满后再签订劳动合同。现在一些用人单位针对部分劳动者对劳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不了解,滥用试用期,其根本目的就是规避法律法规,便于在试用期内好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希望能引起广大劳动者的重视。

5、劳动部《劳动监察规定》第八条第二、第八款就劳动监察机构对合同、保险的监察内容作了具体规定,第十一条就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如何进行处罚都作了比较祥细规定。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咨询或投诉。

若是你公司一直不肯签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其将受到下面的法律后果:

1、公司需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跟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从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你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外,在实际中,有些公司拖延跟员工签劳动合同,一般是为避免承担社会保险等责任。其实,要是一直不肯签的,那么也不能避免承担社保的责任。事实上,即使是员工方面要求不签的,其实公司也不能避免承担责任,更不能避免承担社会保险的责任。

当然,员工要是发现公司不肯积极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及时去劳动检查部门投诉举报。

要是投诉举报没用的,那么可以准备下面的材料,去申请劳动仲裁:

1、书写劳动争议申诉书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询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一份;

3、员工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复印证据资料一式三份,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在准备好这些材料之后,接下来员工就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都是向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口头约定的并不能代表合同,因为没有经过任何的手续,假如口头反悔了,那您的利益便会收到伤害,所以若悠网小编在这里提醒您,您需要跟您所在的用人单位签好协议才能更好的维护您的利益。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