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单位:
主管部门:
受聘人员: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员)
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年 月
类型:1、财政核拨 □
2、财政拨补 □
3、经费自给 □
4、企业化管理□
学历:
学位:
专业技术资格或工人技术等级:
执业资格: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批准成立文号:
进本单位工作时间: 年 月
登记证号:
聘前职务:
地址:
现聘职务: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法定代表人:
现住址:
联系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第( )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
为 年 个月,其中包括试用期 个月,试用期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甲方聘用乙方至退休:自 年 月 日起,至 __ 年 月 日止,期限
为 年 个月。(采用此种形式应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合同的终止条件。)
(三)任务期限合同: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特定工作任务,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该任务完成时(或 )止。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乙方在 岗位,任 职务,从
事 工作,其岗位职责和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或岗位聘约执行。
工作要求:
三、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2、依据国家和单位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3、保护乙方合法权益,按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及时支付乙方工作报酬及各种福利待遇;
4、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5、按有关规定,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乙方
1、享有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
2、按规定领取工作报酬,享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3、按规定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保护以及人身自同的权利;
4、服从甲方的组织管理,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或经济指标;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保守有关秘密。
四、工作报酬、福利及社会保险
(一)甲方应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二)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乙方工资报酬的具体办法如下: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非工作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高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实行弹性工作时间的除外)。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制度、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非因工负伤及患病等待遇均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按《暂行规定》第五章执行。
六、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责任及经济补偿按《暂行规定》第七章执行。
七、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聘期按“关于厦门市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和聘约管理的意见”厦职改字[2001]029号文规定执行。)
八、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根据《暂行规定》第八章申请调解或仲裁。
九、其它事项本合同没有订明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订明的事项与新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新法律、法规执行。
十、本合同适用于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十一、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报主管部门备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当乙方技术岗位或职务等情况发生变化时,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不够填写可另附纸页,甲乙双方应盖章或签字,)
注:编号方法:“厦”代表厦门市,第一个空格填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简称,第二个空格填所在单位的规范简称,第三个空格填流水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