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合同 • 正文

关于合同的问题

发布时间:  浏览: 273 次  来源:网络

合同问题

我这厂里的好多员工劳动合同在2008年7月31号到期.由于厂里的老板想把厂搬去江西,(只是还不知道搬迁的具体时间).厂里的员工95%的都不会跟去江西的.假如合同到期后.厂方不续签合同.也不辞退员工的话.到了搬厂去江西时.我们员工在没合同的情况下.不跟去江西.还有没有经济补偿.还有.我到网上查了下.说合同到期厂方不续签合同也不辞退员工.这种情况厂方不算违法.是不是这样.

枣庄律师解答:

对于合同月底到期的,如果单位不继签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员工要求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合同期限还有很长的员工,如果不去江西,单位应当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一年支付一个月),标准为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