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合同 • 正文

“包过”没兑现 培训机构需担责

发布时间:  浏览: 420 次  来源:网络

案情:

小吴打算考教师资格证,在网上看到有一培训机构宣传说通过率95.8%以上,于是交了2800元的学费,报名参加该培训。但最后考试成绩出来,小吴发现不仅自己没通过,一起参加培训的500名学员,只有10%通过了考试。小吴于是和培训机构讨要说法,最终,培训机构答应退还部分学费,有些学员与培训机构签订“保密协议”,规定学员不得对其他学员和外人透露此事,有效期截止到“乙方拿到教师资格证”。

律师说法:

培训机构夸大了培训的内容,但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他们给学员提供了培训服务,且学员并没有与他们签订协议。从法律角度看,培训机构不可能全额退款,但是可以通过调解酌情退还部分学费。

相关法律知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为真实、明确的答复。

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