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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几种人无过错时企业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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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对于那些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法》中“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哪几种人无过错时企业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呢?接下来,若悠网小编为您解答。

哪几种人无过错时企业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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