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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有哪些,由谁支付

发布时间:  浏览: 429 次  来源:网络

撤销权属于维护债权人利益的一种权利,当然也就是由债权人才能行使。通常在债务人的行为对债权造成损害或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时,债权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了。那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有哪些,由谁支付?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有哪些,由谁支付

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由于在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和低价处理财产中有些作为第三人是明知或者应知的,也就是说这些第三人有的是和债务人一起规避法律逃避债务的,因而是有过错的。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是除斥期间,即在期间内债权人享有撤销权,期间经过后撤销权归于消灭。债权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也不再发生变化。因此,债权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行使撤销权,避免因期间届满权利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而撤销权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的。债权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合同法关于债权人的撤销权的规定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合同法》第七十五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如果债权人要行使撤销权的,需要在法定的期限内行使,一般是一年。对于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是由债务人承担的。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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