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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人想受要约人签订合同的,可以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邀请,如果受要约人同意签订合同的,是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承诺的,那么迟到的承诺是不是属于要约?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迟到的承诺属于要约吗
迟到的承诺并不属于要约,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签订合同作出的表示,受要约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承诺的,要约就会失效。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承诺的定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二条【承诺的方式】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承诺的期限】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迟到的承诺并不属于要约,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签订合同作出的表示,受要约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承诺的,要约就会失效。欢迎到若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