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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到达时间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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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是合同中的一个重要点,承诺想要生效就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对于承诺到达的时间就是很重要的规定,那么在法律上对这点有哪些规定呢?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都不清楚,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承诺到达时间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相关知识:承诺的概念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期限有多长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所谓合理期限,是指依通常情形可期待承诺到达的期间,一般包括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期间、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期间、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的期间。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承诺的内容有哪些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这在学理上称为镜像规则。但严格执行镜像规则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在实践中,受要约人可能对要约的文字乃至内容作出某些修改,此时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确认。

《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内容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对于承诺需要有更加清楚的了解,在相关的时间规定上就要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这也是我们经常需要接触的一点,并且关于承诺的一些相关知识,大家也可以通过上面的内容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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